提供第十三个月工资或年终奖金是一种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有效方式。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律并未强制要求这类额外补偿,但它通常被视为一种有价值的员工福利,有助于提升士气和工作满意度。以下是雇主在合法、公平地计算、征税和发放这些奖金时需要了解的重要事项。
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年终奖金是在年底发放的额外薪酬形式。虽然这两个术语有时可互换使用,但它们在结构上有所不同:
雇主通常会在12月发放这类奖金,作为常规月薪之外的额外收入。
一般来说,这些奖金并非法律强制,除非在集体劳动协议(CAO)或个人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如果您的CAO中未作强制要求,但您仍希望提供这项福利,则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列出相关条款。
通常,第十三个月工资或年终奖金不计入假期津贴或养老金缴纳,除非您的CAO或劳动合同另有说明。在计算额外福利前,请务必确认适用的条款。
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年终奖金均需缴纳工资税和国家社会保险。正确扣除税款时,应使用适用于一次性或不定期支付(bijzondere beloningen)的特别工资税表。您可通过荷兰工资税表工具查找相应税率。
根据平等待遇法律,所有员工都应受到公平对待,无论其为全职、兼职、临时或待命合同员工。只要公司提供该项奖金,所有员工应一视同仁地获得。
在年度中途离职的员工通常有权获得第十三个月工资或年终奖金的按月比例部分。该笔款项应包含在员工的最终结算中一并支付。
最常见的发放时间为每年12月,与财年结束同步。但对于离职员工,该奖金应在他们的最终结算时发放。
尽管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年终奖金在很多情况下并非强制性规定,将其纳入薪酬体系可以显著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请务必确保遵守您的CAO、劳动合同及相关税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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