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
荷兰劳动法:如何管理工时

《工作时间法》(Arbeidstijdenwet)规定了员工每天和每周最多可工作的小时数。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可以工作更长时间,但前提是确有必要,且必须遵守相应程序,不能擅自调整工作时间。


最长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指员工为雇主实际工作的时间,法律对此有明确限制。一周从周一凌晨00:00至周日晚上23:59。

18岁及以上员工每天最多可工作12小时,每周最多60小时,但不能每周都这样。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 每16周内平均每周48小时,或
  2. 每4周内平均每周55小时。


员工还必须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每日工作结束后,需有至少11小时连续休息。每周还应享有连续36小时的休息时间。

如果你雇佣的是司机,驾驶和休息时间适用欧盟的特殊规定。


标准工作时间的例外情况


在旺季或突发事件(如工作场所事故)时,员工可临时加班。如果集体劳动协议(CAO)或公司内部协议中有规定,也允许加班。特殊规则适用于:

  1. 未成年人和青年员工
  2. 怀孕或刚生育的员工
  3. 特定职位或行业


雇主的责任


作为雇主,你需要:

  1. 记录员工的工作时间;
  2. 排班时考虑员工的个人情况。


谁必须遵守《工作时间法》?


以下人员适用本法:

  1. 固定员工
  2. 临时工
  3. 实习生
  4. 外籍员工


如果员工年收入超过最低工资的三倍,可另行约定。自由职业者不适用本法,除非涉及安全,例如卡车司机仍需遵守驾驶和休息规定。


变更工作时间表


不能随意更改员工的排班。如需调整,必须提前至少28天通知,除非另有协议。


通勤时间是否计入工作时间?


从家到工作地点的通勤时间不算工作时间。但工作地点之间的出行时间算工作时间。如果员工用公司车接送同事,对司机来说是工作时间,但对乘客来说仍是通勤时间。


休息时间是否算工作时间?


休息时间通常不计入工作时间,除非另有约定,通常也不支付报酬。

休息规定如下:

  1. 工作5.5小时后:至少30分钟(可拆分为两个15分钟)
  2. 工作10小时后:至少45分钟(可拆分,每段至少15分钟)


员工不能在轮班开始或结束时休息。集体协议可以另有规定,但必须保证在5.5小时后至少休息15分钟。


可不休息的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可不安排休息:

  1. 员工独自工作,身边无其他同事;
  2. 工作性质不允许休息,且此项已在CAO或公司规定中说明。


不规律工时与加班


医疗、交通、安全等行业涉及夜班、周末班或不规律工作时间。员工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同意,否则可以拒绝。同时需得到企业工会或员工代表机构的许可。


周末工作


  1. 每班最多12小时,每周最多60小时;
  2. 每年必须有至少13个星期日休息;
  3. 员工可拒绝每年工作超过40个星期日;
  4. 没有法律规定周末必须额外支付报酬,除非CAO中有相关条款。


加班


加班计入每日和每周的最大工作时间(每日12小时,每周60小时)。

法律未规定必须支付多少加班费,可在劳动合同或CAO中另行约定。

自2025年1月1日起,若员工每周工作30小时及以上,雇主无需再为加班支付更高的失业保险费。


夜班工作


夜班是指员工在凌晨0点至6点之间工作超过1小时。夜班最多可持续10小时,并需更长的休息时间。

员工最多可工作:

  1. 每年117次夜班;
  2. 特殊情况最多140次;
  3. 若长期夜班,须申请“长期夜班许可”,可工作最多260次夜班。


待命与随叫随到的班次


员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如晚上或周末)处于待命状态,只在被召唤时才需要工作,只对实际工作时间支付报酬。若CAO中有规定,可能适用不同的工资标准。


员工要求增减工作时间


员工在工作满6个月后可以申请增加或减少工时,此后每年可再次申请一次。除非你能证明会严重影响业务,否则必须同意。若员工个人情况突然变化,也可提出额外申请,且变动可以是临时性的。